山东港口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拖轮租赁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山东港口潍坊港正面吊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港口潍坊港正面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东港口潍坊港东作业区共有#18、#19、#20、#21四个泊位,2019年度,山东港口潍坊港散杂总吞吐量6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11万标箱,为满足生产需要,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租赁1条拖轮(不低于3200PH)。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1艘港作拖轮(功率不低于3200PH)租赁服务采购,具备消防功能。服务地点山东港口潍坊港中港区。租赁形式:期租,租期1年(根据实际情况续租,租期从服务拖轮抵达服务地点起算)。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提供的拖轮须有船级社C.C.S.出具的船舶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及所有权证书。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收到招标方提供服务通知书10个工作日具备参与作业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拖轮租赁国内作业业绩协议或合同。
3.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至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4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3.5人员要求:船舶配备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标准的船员。
3.6其它要求:投标人所提供拖轮应当处于适航船龄,基本状况良好,且配备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入级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时间:2020年03月31日至2020年04月04日,上午9:00—下午5:00。
4.2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九楼西首招标采购中心。
4.4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以下(1)-(5)项资料: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近2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拖轮租凭作业国内作业业绩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入级证书》、《船舶防污染证书》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
备注:
①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仅代表具有报名资格,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报名查验不通过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②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2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交叉口东北角港华大厦9楼东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澳门新葡新京官方网站网站(http://www.sdbbpg.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田经理、李工
联系电话:0536-7570742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与永春路港华大厦9楼
联系人:史海昌、甄文川
联系电话:0536-8066260
发布人: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